中医如何看待病和证的关系

疾病是人体内外环境动态平衡失调所表现出来的病理变化的全过程,具备各自的特点与规律,是正邪斗争、正不敌邪的反映,由疾病根本矛盾与规律所决定,并贯穿于疾病过程的始终。每个具体的病,均有不同的病因、病机、病性、病位和传变趋势,各具独特的临床表现,藉以与类似疾病相鉴别。疾病在变化过程中,可以表现出不同的证候,在一定条件下产生相应的变证。故清代医家徐灵胎说:“病之总者谓之病,而一病总有数证”。


证则是对疾病全过程中某一阶段的病位、病因、病性和病势等所做的病理概括,是对致病因素与机体反应性两方面情况的综合,是对疾病当前本质的结论。


中医认识、治疗疾病,既辨病又辨证,是从不同角度对疾病本质进行认识。


病名诊断为中医诊断之所必需。病种纷纭,病情复杂,通过辨别,确定病名,便可抓住辨证的纲领。因为每一个病的常见证少则一二个,一般五六个,多则十多个。明确了病就可将辨证局限于该病的常见证范围之内,可以缩小辨证的范围,减少辨证的盲目性。因此,以病为纲,在诊断思维上可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。


每病的全过程可分为不同的阶段,每个阶段的病性、病机、表现、转归不尽相同,因此,辨证诊断也是十分必要的。尤其是疾病的初期阶段,或病情表现尚不够明显,病种的确定有时并不容易,此时若能准确辨证,便可抓住疾病当前的主要矛盾,从而及时进行治疗,有利于疾病的好转与向愈,并可佐证、加深对疾病本质的认识,有利于对疾病的诊断。这是由于证的变化,即各阶段病机的变化过程,可反映疾病的基本特点与规律。


总之,辨病与辨证可以相互补充,相得益彰。辨病辨证结合,既有全局观念和整体认识,又有现实性和灵活性认识,辨病有助于提高辨证的预见性、简捷性,重点在全过程;辨证又有助于辨病的具体化、针对性,重点在现阶段。因此,辨证与辨病不可偏废,也不能互相替代。